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和两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全日制用工只能和一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规定,本单位的劳动者不得到其他单位兼职,那么劳动者就不能做兼职,否则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对其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该劳动者以及兼职的单位共同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七条二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者既已与一家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必须承担为企业工作的义务。只有在法定的条件具备时,劳动者才可以不再承担此项义务。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一个人是不可以在两家不同的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你这种情况属于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两家任意一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你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这部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对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