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辞职一个月后不让人走怎么办?

提出辞职一个月后不让人走怎么办?98年男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要辞职只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单位的批准,一个月后你们的劳动关系即解除,你只要证明你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了即可。当然你需要保留书面提交辞职报告的证据,比如到邮局快递辞职信给公司人事部或者老板,快递单上写明“辞职信”,上面有快递日期,能够证明你提前30天通知,送达有签收记录,能够证明对方已经收到。公司不得扣你工资和押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文章来源:网络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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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07
如果没压工资,没扣证件那就不用理它,直接走人!如果扣了工资,而且钱很多那你就去劳动就业局请求政府帮助,但是钱如果很少那你就直接走吧,没必要为了一点儿钱耽误时间……如果扣了你证件,那你就去当地公安部门请求帮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7-07
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保存通知单位的证据。如果是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到期员工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即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个回答  2021-05-25
1、员工有辞职的权利,公司不让员工辞职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个回答  2017-06-07
只要你的辞职报告交出去了,并且有记录,就可以随时离开,并且公司不得扣你工资。没事,放心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