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离职提成的结算

入职时,协议中其中有一条:未完成合同期限提前离职的,除按公司规定处理外,不予结算余下提成。现合同期限还未到,想提出离职,不知道这条约是否违规。事件说明:公司提成以账款到账为准,说是每月结算,但实际支付是按每季度,再后来,两个季度一结,我觉得这已超出我的承受范围,故想提出离职,现公司押了两个季度提成和一个月工资,如果提出离职,公司不结算,是不是违法,还有有些订单已出货,货款还未到账,这部分已经付出劳动的,是否可以结算,因为这部分货款未到账,公司是否有理由不结算,一旦提出离职,两天内交接完毕即可办理离职手续,因此没有时间处理回款,公司故不结算提成。请大家帮忙出主意,销售人员工资一般是如何结算的。

他们这样的要求是不合法的,提成是你们的工作所得,不能离职了就不发。一般公司的做法所是,你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离职。时间到了就可以走。他们会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把你的工资发给你。例如你剩余的提成,他们必须在钱到账时给你发,哪怕你离职,也要发。不发的话,可以提出劳动仲裁。但是你记得离职一定要书面申请,然后领导申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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