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间朋友开的淘宝打工,做了5天,第六天上了2小时后硬性辞职走人了,老板人不错的,老板娘太刻薄,每次打电话过来都用很凶的语气说话。昨天我按足要求找顺丰发货公司来收快递,老板娘要求一定要快递公司12点前收到货,我一直联络了又催了快递公司的人来收件,也亲自去找过发货点没人在,快递员说在外面收其他快递,说会马上过来,这样折腾一拖就1个多小时,最后那份快递是赶不及12点前发出的!老板娘就大骂一顿,我受不了被人当狗似的工作地方,所以当天没到下班时间就跟老板申请了辞职,由於我们是算朋友关系,但是我不知道呢几天的工资在法律上,我能要回来吗?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合同签字,之前都是口头说的一个月给多少工资的!请问我合法申请拿回这几天的上班工资吗?会否因为我自动离职,而且是口头试用期上,她们不给我发工资我就没办法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