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工作找不到人交接到时间可以不做了吗?公司有权扣我工资吗?

我在一家私企上班近半年,我在10月5号辞职的,可是连续招了几个人来交接工作都干不到两天就不干了,我之前已跟老总说过10月20号我就不干了,在此之前可以等工作交接好再走,但是现在时间快到了还是没人来交接,请问到20号我可以走吗?公司有权扣我工资吗?

你签了合同的话,最保险的方法是你在11月5日是离开,因为劳动法规定要提前30天通知对方辞职,至于找不到人交接你可以直接告诉你老板,然他安排人员进行交接,这样你就没责任了,他要扣你工资的话也没有理由。如果他强行扣了,你也可以直接去劳动部门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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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14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走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过了试用期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就知道该怎么办了,而且会使你一生受益。

注意收集证据,证明你的工作年限,加班等。如果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如果还有问题,你再来问我,如果你满意,请采纳我的答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0-14
依法无权,按理也不可。

但现在有些事并不都是法和理能解决的。

建议你与公司好好沟通,讲清自己的困难,并适当推辞几日离职时间,应该可以得到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