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调休
1.享有加班费用的员工,在核算工资时先将调休时间与加班时间抵扣(先抵扣周六,周日加班,再抵扣平时加班)。
2. 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的加点加班时间应按规定打卡考勤,以便统计加班时间,累计在公司的加点加班考勤时间,可换作休假。但需填写《休假申请单》,提前一个星期以书面的形式向部门主管申请,确定休假期工作代理人(或称委托人),经部门主管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原则上即使加点加班的累计时间超过7天,均按7天计算,休假期最长也不能超过7天/年(含周日),一年7天的休假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分期分批使用.
3.所有员工的加点加班的累计时间均可抵消事假(含病假)。
4.所有调休(含休假)时间一年内有效,到期的可结算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