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A.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B.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但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C.劳动行政部门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现实问题
小泉在某超市担任收银员,根据劳动合同,每月工资为1200元,但是因为该超市地处偏僻地段,生意长期不好,超市以暂时没钱为理由连续三个月只支付给员工一半的工资,并称会在年底一并发放另一半工资。于是收银员一起找店长理论,店长称,如有不满意的可以立马走人,但是走的员工就拿不到剩余部分的工资了。小泉等员工感到异常气愤,一起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此情况。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付出时间与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的支付劳动者工资。很显然,该超市不足额支付员工工资的情况系违反《劳动合同法》,更不应该以剩余未发的工资威胁员工继续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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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2-05
A.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B.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但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12-05
A.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B.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但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C.劳动行政部门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第3个回答  2007-12-06
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