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一年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让员工走人。需要向员工赔偿吗?怎么赔?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者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是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且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拒绝则用人单位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两月工资赔偿。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有利的证据,也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所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起到很大的作用。为避免和减少劳动纠纷,应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和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报酬、岗位、期限、工时制等主要条款。以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有利于改变过去劳动制度存在的弊端,对劳动者来说,有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1)有利于劳动者选择职业,有了择业的主动权;(2)有利于劳动者增强竞争意识,促进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全面提高素质;(3)在劳动合同中写入了劳动者的权利,其正当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有利于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实现和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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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27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一年的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所在省的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到期前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是否续签,那么单位就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如果单位所在省的劳动合同条例没有提前通知的规定,那么再看劳动合同中是否有提前通知的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单位和劳动者都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个回答  2020-02-01
不需要
因为你是乙方,从法律角度来说,公司给你其他安排职位,你不满意走人的话是乙方违反了劳动合同。老板也是钻了个牛角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2-03

合同到期不续签能补偿员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