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酒店上班,现在已经辞职。我曾经提出书面报告申请辞职,部门经理不给批准。所以我就矿工三天离职,但是酒店因为我不是正常离职所以扣了我一个月零12天的工资。现在我想要回来,已经申请劳动仲裁,提供了我从2009年到2011年差不多5个月的工资单,和员工入职出入卡(上面有入职时间)和我的银行卡3个月的账单明细。我想请问下我有多大机率能拿到赔偿(还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两年的双倍工资)。还有如果我败诉的话我要承担多少的开庭费用?麻烦知道的告诉我十分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