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现象还是非常常见的,我们有很多时候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辞职,但是我们事先没有做好准备,也来不及向领导作一解释,而面对这些我们辞职的程序来说,领导还是一定要按照章程走的。毕竟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企业也有自己的规定,更何况这也是整个国家在企业里制定的一种规则。
首先作为正式工,我们要提前30日提交辞职报告,经过领导批准审核之后我们才能够交接好任务离职。而对于有试用期的企业来说,尤其对于实习的学生或者其他人员来说,我们也会面临一些问题,这个时候我们要提前三日向上级提交辞职报告,经过同意之后我们才能够完成辞职手续离职。而对于这种交了辞职报告完全没有给领导任何反应的机会,反而像下战书一样。领导按旷工辞退你,不直接开除你还算合情合理,还是留了一份情面。
其次对于很多公司和企业来说,它的员工都是刚好符合公司的职位,不会说一下子招很多员工为了不时之需。所以如果一时辞退可能会因为你一个人是公司的整个进度都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利益也会受损,没有给企业及时在准备招工缓解人才的一种冲击。也会为企业在成很大的损失,对于这种损失企业也能尽量缩小,所以就会传不及时提交辞职报告的员工开始扣取。
所以我们不能完全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去想,也要为整个公司的利益去想。如果我们真的要有这个打算的话,尽早提交辞职报告,而对于一些企业来说,她可能是招不到人才急需挽留,不想让你辞退,但是他们挽留也是事不过三,我们提交辞职报告也是前思后想之后才做出的决定。一定大家也会尊重彼此的决定,毕竟结识一场大家都是一种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