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自然到期终止有补偿金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21
1. 劳动合同自然到期终止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要根据具体情形分析。
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否则用人单位在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 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
4.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5. 对于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6.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计算,但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7.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