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

我儿子在洛阳豪享来当服务生,由于他所穿的鞋不合脚,一天跑下来,脚磨烂了,不能上班,就向主管请假,主管同意他第二天休息半天,第二天休息半天后仍然不能上班,他就打电话请假,主管说不能打电话请假,我儿子说,他脚痛得很,不能跑到店里当面请假,如果能跑到店里,他就上班了,也就不用请假了,然后他就休息了三天,第四天去上班时,主管告诉他说,他矿工三天,他被开除了。去结工资时,主管说矿工一天扣三天工资,结果他上了11天班,就给开68.5元,他的月工资是750元,10月1日是双薪。不知道我儿子老板的这种做法合理吗,合法吗?

劳动者旷工当天是不予发放工资,但是用人单位规定旷工1天扣3天工资之类的规定是无效并违法的。虽然用人单位无权扣除旷工日之外的工资,但是劳动者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法院起诉等方式要求该劳动者承担。
法律分析
法律规定公司发放工资要同工同酬,工资是劳动者赖以生存和生活的必备条件,公司发放的工资要和劳动者提供的劳动相一致,并且公司要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者工资。在我国的劳动者报酬的发放的规定中,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因为劳动者旷工使用人单位遭受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其主张损失赔偿。旷工是指员工请假没有获得批准或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而未到岗上班的行为。对于旷工员工的处理方式,除了一般的行政处分与解除劳动合同之外,还有一些单位会采用扣工资的方式,比如“旷工一天扣3天工资”等,此时都是侵犯劳动者的权益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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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1、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除非员工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否则是不能扣款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2个回答  2021-02-03

第3个回答  2010-09-18
旷工一天扣三天的工资肯定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查处

参考资料:更多请查看法律快车法律咨询 http://www.lawtime.cn/ask/question_98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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