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说扣了四个月后会开个2000元得收据给我,如果我工作满一年后凭收据会退给我2000块钱,如果我在一年内就离职这个钱就不退,我想问下如果签了劳动协议这样是合法的吗?如果我一年内就离职了这个2000想拿的话拿得到吗?怎么办?请大家指导下我吧,谢谢了!!
我签的话是签劳动协议,如果老板不愿意和我解除劳动协议呢?是不是去劳动局去申请劳动仲裁?
追答是的,到你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理由就是以扣押金的方式实际是延迟支付部分工资,该行为违法劳动法的规定。
老板说以后会和我签订劳动协议,那这样好像也是具有法律效益的?那如果老板不承认扣了2000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