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库的所有权如何规定?

2007年3月的,售房协议非常简略,两证也是迟迟未见。公摊面积达到房屋面积的四分之一。具体计算项目不详(部队办的事情,比较模糊)。地下车库分为外围的独立车库和地下共用停车场两部份。独立车库早在入住之前就以接近20万一个分别售出,地下车位零星卖出几个。物业只允许购买了地下车位的业主使用地下通道,其他业主必须绕道才能回家。
想问:
1 这种情况,地下车位的所有权应该如何界定?现有信息非常有限,土地局或者房管局能否查看相关产权信息?
2 其他业主能否享有通行权?
谢谢!

  无法规定。
  从现行房地产法律法规看,确认地下建筑物所有权归属问题却缺乏法律依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修订)》只是对土地上的房屋权属登记作了规定,并没有涉及地下房屋的权属登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这里的"土地上"当指地表之上。房地产所有权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要获得权利证书,必须要到房管局登记, 如果没有进行权属登记,自然无法获得法律承认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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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07
所有权就是看相关产权证,谁花钱买的是谁的证就是谁的,通行权要看情况,看是不是地下通道是唯一通道,如果是当然有啊,你不能把路给我堵了啊追问

走地下室可以近很多。否则要绕楼一周

追答

这个就要你们业主一起去协商了啊,严格来说只有唯一或长时间使用的道路不可以封。

第2个回答  2013-04-07
没什么规定,民法意思自治,但是有一部分车库好像是属于国防工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