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
1 公司已经提出与你续签,而你不想签,那么原合同到期时(12月31日),合同终止,单位无需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2 现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仍在合同期内,你想提前解除,那么你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也就是说,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后三十天你才能走人。合同提前解除时,单位也无需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未能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可能单位会向你主张赔偿。一般按三十天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来算,你只提前半个月提出通知,那就另外赔半个月工资。你提前二十天通知的,就赔剩余十天的工资。
3 关于失业金,一般来说,你自己提出辞职是主动行为,不能算“失业”,不会领到失业金;合同到期,单位想和你续签而你自己不同意,也是你的主动行为导致的失业,也不会领到失业金;但各地执行时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可向当地社保机构先了解一下。可能后一种情况也能领取失业金。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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