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现在我单位有一个员工已签合同,目前正处于为期两个月的试工期内,但是工作一点也不积极,也没有没给公司带来什么销售业绩,就是为了混保底工资。现在为了不让他拖销售的后腿,想辞退他,不知道有没有赔偿或是需要提前通知么?谢谢!
此人为销售人员,但一个月内几乎无业绩可谈,且工作散漫,并对其他同事说,只是为了混保底工资,这种情况也不能辞退他?还要给与补偿?
除非你们合同上有注明在试用期内没达到指标或者是你们的要求的话那就没有问题,可以不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