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规定员工得了重大疾病之后,合同期满后原单位要解除聘用,员工可以得到什么样的经济补偿?

如题所述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你已经过了规定的医疗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应按劳动者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发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如你还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违法的,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医疗期长短取决于劳动者累计工作年限和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
不是治疗时间多长,医疗期就多长。
医疗期期限长短取决于劳动者累计工作年限和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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