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基本工资?

如题所述

是实发工资。

工资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劳动法》中对工资没有定义,实践当中,用人单位在工资构成外使用名目繁多的各类工资性补贴、津贴等费用,员工一旦与企业因工资发生纠纷,依据工资所获得的各类补偿,仅仅为在企业正常工作时收入的很小一部分,员工的劳动报酬权无法保障。《工资草案》因此将工资定义为:“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但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一)用人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二)劳动保护费用;(三)国家规定的福利费;(四)用人单位和员工解除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但由于这个“工资”实际上还是一个总括的定义,给其它依据工资计算的劳动报酬,如加班工资等的计算带来了不便。在加班工资等的计算方面,《劳动法》只规定按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多少倍支付工资报酬,但本身用人单位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理解不一,导致员工加班加点后所得的工资报酬还低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为解决这个问题,《工资草案》提出了一个“标准工资”的概念,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同时将“标准工资”定义为:“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报酬。但不包括:(一)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如季度奖、半年奖等以及按季度、半年等结算的业务提成;(二)无确定支付周期的工资。这样,既可以保证员工加班加点工资不低于正常情况下的工资,又方便用人单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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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6
应付工资不是指实发工资,实发工资是扣完社保和个人所得税的,应付工资-应扣代扣项目=实发工资
第2个回答  2013-10-26
一般指的是底薪和提成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