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求助大家关于试用期延期的问题!

我是今年5月24日入职的,入职的时候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但是试用期约定是2个月(在这两个月期间公司还让我签了一份试用期弃医保社保的证明,过了试用期才正常按规定购买,但是这证明是没通过劳动部门的仲裁的),现在是快到约定的试用期2个月时间了,公司和我说觉得我这两个月的表现还不够满意,希望延长一个月的试用期,我也查过劳动法公司这样做事不合法的,所以我想要求公司出具一张延长试用期的证明,另外我想知道我这延长的一个月里面我的工资,医保社保改怎么购买?还有对于公司这样的做法我应该怎么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下午就要答复公司了,,麻烦各位能帮帮忙吗?
如果我在这个延长的试用期里面离职,那是按正式员工对待还是按试用期员工来对待啊?那我能不能要求公司赔偿?
公司和我签一份这样的延长试用期的协议,这样合理么?“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对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事项作出变更,该变更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变更内容如下:
甲方乙方双方一致同意,将乙方的试用期从60天延长到90天,即延长到2010年8月24日,试用期结束乙方通过甲方的转正考核,则给予乙方转正,享受转正后的相关薪酬福利。 ”
麻烦各位了,谢谢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此外,劳动法还规定,试用期内公司也要为员工买保险。

过了约定的两个月试用期,即视为转正。
现在已经8月,如果你打算辞职的话,你可以就公司没有帮你买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保险方面的赔偿。实际上,你已经是公司的正式员工,无论公司是否承认。如果你不打算辞职,而公司要辞退你的话,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7-22
不可以延长试用期,你签一年合同一般为一个月的试用期,建议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