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无理由被你公司辞退,公司属于违法吗?

如题所述

合同到期没有任何理由就被公司辞退的,用人单位的行为并不属于违法。双方的劳动合同在到期之后,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将劳动者进行辞退发,不属于违法辞退的法律相关情况,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去向对方支付一定经济补偿金就可以。
法律分析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有以下这几种方式:1、预告性的辞退。预告性辞退指的就是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提前三十天来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来辞退劳动者的一种行为。2、过失性的辞退。过失性辞退指的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出现过错的情况下,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从而立即辞退劳动者的一种行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过失性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以下情形:(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出不符合其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相关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公司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出现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的行为,对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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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02
不违法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就可以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2个回答  2019-07-02
不违法,但要提前通知。如果没提前通知,违法
第3个回答  2019-07-02
“合同到期”
不续聘,不等于辞退。
当然,还要看合同有多长时间了。

一般说,不续聘不违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