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工人下班后在别的公司加班,这是什么行为,应该吗?

如题所述

  按实际情况,工人下班后到别的公司加班,是属于工人的自由,但如果工人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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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26
你好
这个属于他的自由,你们公司无权干涉的。
可能是家庭比较困难吧、
但是如果他在那里工作受了伤,要你们赔偿,那完全可以拒绝。
另外最重要的一点,对方工厂或者公司跟你们是竞争关系,他有泄露商业秘密的,这可能构成犯罪的。

你可以起诉他。或者直接辞退。
但是没有证据的,也没有这回事的,你就没必要干涉他的

祝你生意兴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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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12-26
既然下班了,员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到其他公司加班,属于兼职,是法律所允许的。但与那公司也签了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
第3个回答  2013-12-26
违反“竞业禁止”的情况应该予以制止,或者开除。
第4个回答  2013-12-26
合法,劳动地点改变而已。